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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经营松疫木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2年11月07日 09:56:07  

  本报讯(通讯员吴宇航记者何莎莎)日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梅林街道河洪村洪家塔自然村有人违规加工松疫木及其制品。接报后,该局迅速行动,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核查。

  执法人员在洪家塔竹木加工厂堆放场地发现,现场存放的松木有大量的天牛蛀孔,工人正在进行加工处理,执法人员立即制止并查获未按照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马尾松原木1.74吨。经核实,该木材加工厂不属于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除定点疫木加工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使用染疫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非法加工的松疫木及其制品予以没收,并移送至县定点加工厂进行安全除害处理。

  据了解,松材线虫病又称松树萎蔫病,是由松材线虫引起的具有毁灭性的森林病害,属我国重大外来入侵种,已被我国列入对内、对外的森林植物检疫对象。该病自1982年传入我国以来,扩散蔓延迅速,导致大量松树枯死,对我国的松林资源、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其中,松疫木及其制品的非法存放、加工、调运、利用等是造成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醒,当前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广大市民朋友应正确认知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知识,合法合理加工木材,发现疫情后应及时上报,对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造成疫情扩散或存在疫情扩散风险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童碧珍 来源: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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