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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续报)2023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通告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3年02月08日 09:31:35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公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续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自愿原则。

  (一)申报(续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全县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二年,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均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续报对象:2021年10月25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3、申报条件:申报2023年度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体系;2021-2022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申报(续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市同行业中排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续报对象:2021年9月28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3、申报条件:申报2023年度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体系并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2021-2022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三)申报(续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续报对象:2021年8月25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3、申报条件:申报2023年度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体系并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2021-2022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3月15日开放,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于2023年4月10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将推荐企业提交到市市场监管局、申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于2023年5月10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将推荐企业提交到市市场监管局。申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于2023年6月10日前通过“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完成电子申报。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责任编辑: 林琪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