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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客“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

聚力资规力量 服务发展大局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4年08月30日 09:00:37

县资规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听友、网友互动交流。 (记者 童俊霖 摄)

  记者何莎莎通讯员严晓蓉

  自然资源规划工作事关高质量发展大局、事关百姓生活大事,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键一环。昨日下午,宁海传媒集团“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邀请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做客广播直播间,就不动产登记、宅基地审批等具体问题,与听众、网友通过广播FM98.9、看宁海客户端、“直播宁海”抖音号互动交流。以下是记者整理的部分热点问题解答。

  宅基地审批等相关问题

  网友“小青呀”:我想申请宅基地,程序应该怎么走?可以批多少面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宅基地审批事宜,应当首先提交村两委会审议,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统一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

  市民陈先生:农村个人建房必须相邻户签字同意才可以建房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建房方案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无需相邻户签署同意意见;若不满足,则需要征得相邻户同意。

  网友“枫”:农村宅基地审批必须要先编制村庄规划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审批以村庄规划为依据。暂未编制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以“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作为开展规划建设管理、核发规划许可证的重要依据。“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主要适用于村庄建设边界内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乡村产业项目建设等情形。

  网友“Dream”:没房子的村民想申请建房,可以建在哪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村民建房活动应符合规划,选址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不得占用的区域。

  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问题

  网友“阿格”:未成年人的房子可以出售吗?怎么办理过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果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可以处分未成年人的房子。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提供监护关系材料(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等材料与受让方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网友“椰椰鱼”:我急需抵押,但发现产权证找不到了,听说办理补证需公告15个工作日,有什么办法可以加急办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今年5月份,《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决定》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遗失补发不动产权证取消了原先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的公告期,目前补办不动产权证仅需1个工作日。

  市民葛女士:我名下的房子要出售,人在外地,不方便亲自回来办理过户,有什么方法可以办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一、公证委托:您可以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公证委托,受托人持公证委托文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二、线上申请:您可以通过浙里办APP线上申请,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方式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

  网友“洪大方”:我有一块工业土地,已办理土地证,最近房子建好了,想办理产权证,但土地证在银行办理了抵押,现在资金较紧张,这种情况怎么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目前我们已开通了房地首次登记及土地抵押转房地抵押组合登记,您可以无需结清贷款,和贷款银行一起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同时申请办理房地首次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网友“蕾蕾”:我在开发商处买了一套商品房,上半年做了商品房预告登记,现在房子交付了,怎么办理产权证?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您可在交房当天在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不动产智治”服务模块申请商品房预转现登记,就能在线缴税、在线领证,不动产电子证书即时办结;全程网办无需任何资料。需要纸质证书的,您可以持身份证至线下窗口自助打证领取。

  市民洪先生:我前段时间买了一套房,已经办好产权证。现在想在产权证上加个名字可以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加名者与不动产权利人是夫妻关系,双方到场申请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即可(不涉税,可约定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均可);如是其他关系人,需按部分份额买卖或者赠与办理(涉税)。如存在按揭或抵押贷款尚未还清的,须联系抵押权人(银行)同时到场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

  市民罗女士:拆迁安置房,被拆迁人已死亡,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权利人过世后即产生继承关系,被拆迁人名下份额需在确认继承权归属后,由继承人提供安置房及继承相关材料一并申请不动产登记。

  网友“诸葛小贝”:我是外村户籍人士,在本村买下一间宅基地,房屋自己建造的,请问可以登记房地产权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根据您的情况,不符合申请办理宅基地产权登记的条件。农村宅基地申请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三)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六)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市民陈先生:我家房子在长街镇,2001年建的,一直没有做过土地证,现在能确权登记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对于2014年3月27日浙政办发〔2014〕46号文件出台前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2014年3月27日浙政办发〔2014〕46号文件出台后,违法占用宅基地或违反村镇规划建房的,一律按现行政策处理。

  网友“岁月静好”:我孩子在县城工作,户口也在那里,现在是非农户口,还能继承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老房子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你的孩子户口已迁走,非本村村民,是不能够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但房屋属于私人财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按照法律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但继承的房屋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一旦损毁、灭失后,宅基地由村组织收回。

  市民王先生:我很早以前办的土地证,现在还有效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坚持不变不换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继续有效。

  网友“落汤余”:我想问一下,现在政策如何保护农村妇女的宅基地权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

  网友“Candice”:请问农房在哪些情况下不能确权登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1)属于注销情形,应当收回并及时办理注销的;(2)行政机构已作出处罚责令拆除的;(3)有权属纠纷,存在争议的(包括城镇居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依法被查封、列入拆迁冻结范围内的房屋,小产权房等)。

  网友“可可奈”:离婚办理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当事人都要去现场办理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需共同到场办理,携带身份证、离婚证、不动产权证,申请办理离婚转移登记。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如经法院判决或民事调解离婚的,单方可携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来申请办理离婚转移登记(判决中需明确不动产产权归属)。

  永久基本农田等相关问题

  市民周先生:村里有些田和房子交错在一起,田块面积比较小、比较分散,没办法机械化耕作,有没有什么办法把小田连起来、变成大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可以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工程实现“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耕地碎片化问题,提升耕地集中连片度和机械化种植水平。目前,全省正在积极推进集中连片建设,有需求的地方可咨询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人民政府立项实施。

  轨道交通规划问题

  网友“明天”:最近在网上看到《宁波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年)》发布了,对宁海有什么利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宁波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年)》是指导宁波市轨道交通长远发展和近期建设的重要依据,远期线网由16条线组成。其中,10号线起点慈溪高铁站,终点为宁海跃龙,途经西店、梅林、宁海新城市中心区等片区。

责任编辑: 俞枝秀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