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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梦鼎力克海盗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4年10月08日 09:23:33

  位于临海城南的叶梦鼎雕像

  竺欢萍

  四任州官庆元府

  南宋理宗宝祐二年(1254年),宁海籍资政殿大学士叶梦鼎知庆元府(今宁波),兼沿海制置使。这是叶梦鼎第四任州官,也是最后一任州官。

  当时温州、台州、庆元三地因“海船案”而引发动乱。叶梦鼎统领福建、两浙、淮东海防事务的沿海制置司一分为二:一为浙西淮东沿海制置司,一为浙东福建沿海制置司。浙东福建沿海制置司即置司于定海县,主要管辖温州、台州、庆元和绍兴府,负责扼守海道、训练水军、组织民防、刺探敌情,也承担禁戢、救助海商等部分民政职能,成为南宋时期防御外敌入侵、维持地方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庆元府的军事驻防,州城内有禁军、厢军,外有殿前水军和土军。定海水军与平江许浦水军、嘉兴澉浦水军构成临安左右前后门户之防。土兵除巡防、捍御盗贼外,与水军互为犄角,扼守海道。到叶梦鼎任期时,沿海九寨土军又归定海水军统一调遣,而统于沿海制置司,二者渐趋合一。

  庆元是叶梦鼎当年游学之地,有恩师旧友,故地重来,身份却已大不相同。庆元士民久闻其名,盼他实施惠政。叶梦鼎不敢怠慢。

  两浙东路海盗狂

  海盗,亦称海寇、海贼、洋匪、岛寇、沙贼等。南宋时期,宋室南渡,经济重心转移至东南沿海,东南沿海成为富庶之地。经济社会的繁荣使得原有的造船技术以及航海技术也随之提高,加之南宋朝廷从海上贸易中获取了高额利润,从而对海上贸易实行鼓励与支持的政策,当时的海上贸易活动十分兴盛。活跃于海上、沿海地区的海盗群体,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宋代的海盗极具时代特色,受宋代行商风气的影响,海盗作乱并非为了武装起义,主要是为了谋取钱财。两浙东路是海盗作乱的重灾区之一,自高宗建炎起,可见记载的海盗作乱事件有十几起,而未有记录的事件亦不在少数。南宋朝廷对海盗群体进行了大范围打击,由于海寇往往配备有齐全的武装器甲,且人多势众、剽悍异常,巡检、县尉统领下的非正规军往往难以招架,因此,打击海寇的主力军是戍守在浙东沿海地区的水军部队,沿岸巡检、县尉起辅助作用。

  嘉定十一年(1218年),两浙东路下辖海域出现多起盗贼剽掠事件。时任庆元军府兼沿海制置司公事韩元礼认为,四郡各自负责本地事务,在对付盗贼方面未有统一的军事行动,盗贼方能出彼入此,乘机逃跑。于是,韩元礼请求朝廷下令沿海州县勠力同心抓捕盗贼,不得借故拖延。此令一出,同年沿海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海盗剿灭行动。活跃在通州的海贼倪珍被招降,活跃于福建漳州、泉州一带的海贼赵希却、王子清等,先后被捕获。

  当时,民船也有戍守的任务,以两浙东路民船为例,“本司自嘉熙间准朝廷指挥,团结温、台、庆元三郡民船数千只,分为十番,岁起船三百余只,前来定海把隘,及分拨前去淮东、镇江戍守。”

  宝祐初,南宋朝廷令定海水军造平底船,派军士400人前往海州御敌,“又准起发把隘民船15艘,并往海州”。同年8月,官府差官兵350人同民兵150人驾民船32艘前往料角屯戍。

  叶公至波宁海靖

  南宋理宗宝祐二年(1254年),温州、台州、庆元三地因“海船案”而引发动乱。正值叶梦鼎在庆元府任州官,兼沿海制置使。

  叶梦鼎相当注重民船在海防方面的作用,沿海区域开始实行“义船法”。“义船法”的具体内容为:“谓如一都每岁合发三舟,而有船者五六十家,则令五六十家自以事力厚薄,办船六只。船身必坚耐,贡具必齐整,稍火必强壮。岁发三舟,而以三舟在家营生,一岁所得之息,则以充次年之船办贡具、招稍火之用。立以程限,守以信必,每岁遇当把隘之日,则如期驾发,以至军港,听候调遣。”

  根据“义船法”征调的民船数量庞大,其中,一丈以上的有3833艘,一丈以下15454艘,总数19287艘。浙东地区的民船征调来处主要集中在温州、庆元、台州三地,此外,婺州、绍兴等地也不乏参与到海防之中的民船。足见民船在海防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从民间海防力量、管理海船户到朝廷征用民船,叶梦鼎发动民间力量加强了南宋浙东海防。又严令水军将领率部出海攻打海盗,直捣贼巢,使海盗无存身之地。被俘盗群,只治罪大恶极的为首分子,一般匪徒不留狱,遣散回家。结果是盗平海靖,商旅称便。

  庆元府百废俱兴

  叶梦鼎在任期间,还建立济民粮仓,专供饥荒年救济灾民之用。与此同时,取消一切苛捐杂税,减轻百姓负担,兴办学校,恢复社仓,修建义冢,修办养济院。治盗,建仓,减负,一桩桩惠民保国措施取得成效,庆元社会安定,百姓乐业,商业发达,成为京都的可靠后方。

  叶梦鼎三年庆元之治,政绩斐然,口碑载道。其间,他创作了七律《建府戊午鹿鸣宴》:

  黄堂燕衎盛衣冠,

  人道魁星照建安。

  多士权衡推月旦,

  一番桃李属春官。

  升歌鸣鹿陪樽俎,

  好与溟鹏插羽翰。

  发策致身须正学,

  功名久远要人看。

  该诗主要反映了作者的愉悦心境,末两句吟咏士大夫必须正学修身,以功名立身。

  叶梦鼎在庆元期间,闲暇时拜访杨师。得知杨师女儿庆七娘待字闺中,经杨师同意,让次子应友与七娘婚配,做杨门女婿。他拜访赵师时,见先生居室非常简陋,提出由自己出资替先生扩建一下。赵师婉言谢绝。他还遍访当年游学诸友,凡曾资助过他的学友,秉着“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的理念,一一拜访报答。坊间人皆称道其美德。

责任编辑: 吴国静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