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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畏强权,爱民如子

——宁海名士郑士元简传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4年12月31日 10:51:05
康熙本《宁海县志》卷六·选举志载郑士原登科信息

  杨义安陈恒

  笔者最近查阅明初宁海名士郑士元的相关资料,发现网络上有一则关于他担任监察御史时,检举皇侄朱桓在定远知县任上贪赃枉法的故事流传很广。其中一篇名为《郑士元:不敢亵渎职守》的相关文章甚至发表在了“中共中央纪律委员会”和“中国好故事”等网站上。但是查阅《明史》《台州府志》《宁海县志》等史料与档案时发现,并没有直接资料佐证郑士元担任过监察御史,洪武七年也并未有朱桓案。最后笔者发现,该故事的内容来自于杨马林先生的小说《朱元璋惩贪》,后来曹慧生据此又拍摄了电视剧《洪武大案》,因此就有许多人将这故事当作正史流传开来了。于是笔者不揣浅陋,染翰为文,欲还原历史中真实的郑士元,以就正于方家。

  浙东士族,诗书传家

  郑士元(《宁海县志》作郑士原,1996年在河南省沁阳市出土的《大明故武略将军怀庆卫副千户陈公墓志铭》也作郑士原,这篇铭文署名为郑士原。本文仍作郑士元),字好仁,为人刚直有才气,治学无不贯通。他的祖辈本是台州的士族之家,后来迁居到了宁海石谿。其祖父、曾祖都隐身陇亩,后来由于故宅被大水所毁,郑的祖父便把家搬到了水车,自此便为水车人。

  其父名郑邦彦,字国昌,“少好学,有高志,穷经为文”,在士绅圈子里很有名气。郑邦彦操行端正,御家有礼,教人有方。因为科举落第,他失去了追求功名的热忱,便开始收徒讲学。平时热衷于收藏图书,亲自进行校勘,对于疑难之处,无不晓析,学问因此十分精深。他外表温和文雅,令人倾慕,人们受到他的教诲,越感悟他的言论就越觉得有道理。但是在贤与不肖、善与恶等大是大非前,他却十分凛然,令人敬畏。因此,“君子乐与之游”,而那些志向不同的小人,即使畏惧但也不敢怨恨他。

  其母郭氏有妇德母道,育有郑士元、郑士亨、郑士利、郑士贞四个儿子。

  初仕怀庆,爱民如子

  根据方孝孺所撰的《郑处士墓碣铭》,洪武四年(1371),郑士元考中了进士,授奉训大夫、同知怀庆府(今河南省沁阳市)事。(查阅天一阁所藏《洪武四年进士登科录》,并无郑士元的名单)

  怀庆府管辖的有孟州和河内、济源、武陟、温县、修武五县,战乱后登记在户籍上的仅有三万户。郑士元上任后,“招徕安辑,谕诱有恩,平赋役,简追逮,禁吏不得为奸”。他又召集耆老,宣读朝廷法令意旨,劝勉他们努力耕作,恢复生产。过了三年,流亡的人从四面八方回来了,于是田野垦辟,人口与税收增加了十余倍。

  洪武六年(1373),朝廷因怀庆府其地处要冲而在这里设立卫所,卫指挥佥事为纪志方,原在南京卫金吾左卫的陈兴也调卫至怀庆卫,辅佐纪志方共同镇守。

  河南的诸卫所的军粮,每月需要供给十分之三的盐,各卫都役使民夫前往河东盐池挽运,百姓往返于道,苦不堪言。于是郑士元行文怀庆卫,要求卫军自己解决运输问题。但是纪志方毫不理会,照常向各府派役。行中书省官员出面调停,召集府卫一起讨论,郑士元争论道:“怀庆府人口数量少,但是事务却很多,跟其他各府不一样。如果每月要给军队运盐,就算让所有劳动力摩肩接踵地奔波在怀庆府与河东盐司之间,怕也不能够满足军队所需。老百姓光干运盐的工作了,他们又靠什么生存呢?而且设立军队是为了保护老百姓,为什么反而要役使疲惫的老百姓去伺候这帮骄横的士卒呢?”卫所的官员见不能让郑士元屈服,于是都举手说:“就按同知说的办吧!”老百姓知晓后,无不感颂恩德。

  郑士元与纪志方虽因此事产生争论,但并未影响交情。洪武七年(1374)陈兴因病去世,纪志方怕陈兴生平事迹随之泯灭,特地买了石头请郑士元帮忙撰写铭文,就是前文提到的《大明故武略将军怀庆卫副千户陈公墓志铭》。

  公正廉明,按察湖广

  任期考满后,郑士元升迁为湖广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佥事。

  当时荆襄之地的很多士卒趁着战乱掠夺民女作为妻妾,有的甚至胁迫她们为奴婢。前任的官员虽然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但是因为害怕骄横的武臣,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追究。郑士元到任以后,老百姓在马前跪倒哭诉。郑士元听闻之后,立马召集各卫军官,命令他们将抢掠的民女放归回家。

  郑士元精练果敢,操持劲正,吏卒们都很敬畏他的威严。就算那些关系很硬,平时跋扈的人,也不敢轻易冒犯他。治下数千里,贪婪狡猾之辈也变得小心翼翼,好像郑士元随时要到他们家里来一样。

  一次,郑士元去安陆府(今湖北省钟祥市)复查案件,当时有人已经被判死刑,案卷及审判流程全部走完,并且已经在最高司法机构御史台完成备案。但是这个人一直说自己有冤屈,郑士元便调出卷宗进行复查,发现果然与死囚所陈述的不同,于是他立即整理详细内容上奏此人的冤情。但当时的御史大夫觉得郑士元没有眼色,为这种定性的案件翻案,影响了自己的威信,因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身陷空印,不幸陨落

  按明朝的典章制度,每年各布政司、府州县要派官吏到户部核对钱粮、军需诸事。钱谷的数量,必须府合于省,省合于部。户部审核确定最后的数额后,才可以定稿用印。但由于各地距离京师的距离,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三四千里,等定稿后再去用印,来回时间甚至长达一年。因此地方按照惯例,预先携带盖好章的钱谷册书至户部,遇户部驳回就可以立即修改,省得来回奔波。

  朱元璋得知此事后大怒,他认为官员可以利用这些空白文书作弊,于是下令“凡主印者论死,佐二以下榜一百,戍远方”,数百位官员因此受到处罚。当时的御史大夫便趁机教唆怀庆府官吏诬陷郑士元在怀庆时参与了空印之事,郑士元无法自证清白,也只能蒙冤服罪,被罚至江河处做劳役,这就是明初著名的“空印案”,同时被卷入此案的有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

  空印案发后,官员牵连甚广,当时年少的方孝孺在应天府为父亲四处鸣冤求救,但朝臣无人敢劝谏。郑士元的弟弟郑士利却认为只要将空印文书原因陈说清楚,肯定能帮助涉案官员。此时恰好天象有“星变”,朱元璋下诏求直言。郑士利看见诏书中有“有假公言私者,罪。”但为了避嫌,直到哥哥被判决后,才抱着必死的决心上奏。

  郑士利主要陈说了四点理由:一是空印文书骑缝盖章,并没有其它用处;二是空印文书是权宜之计,为了政务方便;三是国家应依法处置,现无法律明文就定人罪,获罪者自然不服;四是朝廷求贤才,而官至知府者皆培养数十年,不能如此轻易杀死。虽然他的上书有理有据,但是朱元璋览后大怒,让丞相、御史大夫对他进行审问,想要揪出幕后指使者。郑士利笑着说:“我只是想看看我的建言书是否会被采用,我已经为国家建言说事了,自料必死,有谁会给我出谋划策呢?”定案后,郑士利也和郑士元一样被罚至江河处做劳役。郑士利的建言虽然未被采纳,最后“空印者竟多不免”,但天下莫不叹服他的勇气,赞扬他是一位奇士。

  洪武十年(1377),郑士元徙仪真(今江苏省仪征市)。洪武十三年(1380),郑士元又徙居京师(今江苏省南京市),当年四月二十五日因疾病去世,享年四十七岁,留下著作《武昌集》。洪武十五年,侥幸返乡的郑士利回到宁海安葬父亲与兄长,并请方孝孺为父亲作墓志铭,将兄长行状附之于后,即为《郑处士墓志铭》。方孝孺挥笔立就,发出了“考既有子,弟复似兄。尚敏其德,以笃厥承!”

  按郑士元史载主要事迹来看,他从未担任过监察御史,也未曾审理朱桓案,明初宗室也不可能出任流官。之所以错讹传至于今,正是因为他刚正不阿,执法严明,心怀百姓的形象深入人心,如同包公案的很多演变一样,人们需要并怀念的正是他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个人品德。只是这样一位治理有方、爱护百姓、操守刚正的儒官,冤于空印,郁郁而终,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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