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非法取用地下水被查处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5年08月06日 0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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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韵健通讯员钱卓飞)近日,县水利局接审计局提供的某厂排放水数据监测反馈,发现某公司存在取水量与排水量严重倒挂的异常现象,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接到反馈后,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
经现场勘察,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内发现两口水井。其中,第一口水井内安装有取水管、取水泵、电线等取水设施。根据现场打捞出来的水泵铭牌显示,取水能力为每小时5.5立方米。第二口井正在非法打井作业,现场发现打井设备一套及运输车辆一辆,但尚未完成打井。经核查,该公司未依法申请取水许可证,也未缴纳水资源费,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行为。
鉴于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县水利局立即将《违法案件移交函》及相关材料移送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后,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确实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自行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2500元。
据悉,地下水作为宝贵的水资源,具有资源与生态双重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 责任编辑: 吴国静 稿源: 宁海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