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应急管理局公布两起防汛违法典型案例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6年06月05日 0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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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县 应急管理局联办
记者 潘怡帆 通讯员 胡旭辉
当前正值汛期,极端降雨及台风天气多发,防汛防台形势严峻。为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法治观念,近日,县应急管理局公布两起破坏防汛救灾秩序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敲响防汛安全警钟。
案例一:台风天拒不避险,辱骂工作人员被拘
2020年8月,受台风“黑格比”影响,温州市鹿城区防汛形势紧急,当地防台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当地按照应急预案,对危旧房、工棚、工地等危险区块人员开展应急避险转移工作。
在一处危旧房区,工作人员多次劝导经营餐饮店的伍某收起私自搭建的大棚离开。然而,伍某不仅不听劝,还出言辱骂,拒不转移。
经核查,伍某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警方对伍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案例二:强闯管制路段,暴力袭警被刑拘
2021年7月,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遭遇强降雨,叠加县境河流上游泄洪,县域防汛形势骤然紧张。按照安排部署,当地派出所民警奉命在柳林口桥执行防汛管控任务,当时,桥西区域已被河水淹没,群众正有序向东转移,该桥段严禁无关人员西行。
当日上午9时许,44岁的刘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欲强行通过管制路段前往桥西。执勤民警当即上前劝阻,耐心说明当前汛情风险与管制要求,但刘某某置若罔闻,执意强行通行,还当众吵骂民警,导致现场秩序一度混乱。在民警再次依法劝阻时,刘某某竟挥拳殴打民警头部,暴力阻碍执法。
事发后,当地公安局迅速行动,全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嫌疑人刘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依法刑事拘留。
【部门提醒】生命安全至上法纪红线不可逾越
以上两起案例中,违法人员均因无视汛情风险、漠视法律底线,拒不配合防汛工作甚至阻碍执法,最终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县应急管理局郑重提醒:生命安全高于一切,防汛防台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与法治观念,在面临应急避险时,多一份理解与配合,自觉服从应急管控要求。对妨碍防汛工作大局、扰乱防汛救灾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严肃处置,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责任编辑: 邱雯雯 稿源: 宁海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