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房新规落地,宁海已有9人因“忘报备”被罚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6年06月29日 09: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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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杨长乐通讯员尤鹏凯) “怪我疏忽,忘记上报了。”近日,跃龙街道一名房东因未在租客实际入住时及时报送治安信息,经跃龙派出所民警批评教育后,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自6月1日《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县公安局持续开展出租房屋治安信息专项核查,重点围绕信息主动申报、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及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履行等环节,开展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依法查处9起未按时报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的违法行为。
新规明确规定,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依法报送治安信息。房东须在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租客身份、房源地址、租期等信息;租赁信息产生变动时,同样要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逾期未上报将会面临处罚。特别是以小时、日计算租金出租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在承租人实际入住、离开时,通过浙里办应用的数字化应用端口,即时报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落实24小时值守管理制度以及访客人员登记制度。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违法行为集中在短租房、单身公寓等新业态领域,主要原因是房东图省事、疏忽大意,导致报送不及时。”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办理出租登记共有三种渠道: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出租登记”线上办理;交由小区物业、社区或村委会代为上报;携带租客身份证复印件前往辖区派出所窗口现场登记。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还对未成年人入住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房东应当询问、登记未成年人监护人联系方式、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信息。察觉异常情况时,要立刻上报公安部门,联系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步落实必要的安全防护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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