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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当事人处理车辆的公告

第六十九期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6年09月01日 09:41:38

  截止2026年8月31日,宁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扣留超过180天尚未处理的车辆共计562辆,其中汽车127辆,三轮摩托车37辆,二轮摩托车104辆,三轮电动车179辆,二轮电动车115辆。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明、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依法应当补办的相关手续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的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本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扣留的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车辆牌号、驾驶人及扣留时间和地点,请登录https://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28316/index.html查询。

  特此公告。

  宁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日

责任编辑: 杨学凯    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