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 11月8日,2014年度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会议召开,这也标志着新一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式启动。副县长娄黛敏出席。
自2004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县从试点到推行,历经十年,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全县共有45.87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8.73%,参合率连续七年保持在95%以上,使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在推进新农合工作中也形成了一些较为成功的经验。
为了稳步提高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为600元(含医疗服务资金),其中个人缴纳每人每年200元,比上年提高50元;乡财政补助每人每年80元,比上年增加24元;市财政(含中央财政)、县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20元,比上年增加46元。对我县列入宁波市欠发达的乡镇和片的参合农民个人缴纳每人每年150元,其余5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将进一步提高门诊补偿标准,县内乡镇(街道)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治疗发生的补偿范围内医疗费用补偿为40%,比去年提高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