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农林局调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7月07日 08:05:51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黄浓珍通讯员薛敏霞仇丹娅)日前,记者从县农林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该局对《宁海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调整,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考核的力度,切实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针对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发生的问题和群众关注的财务热点,县农林局对“宁海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中的“三资及财务日常监管”作出了较大调整,提高了10分分值,评分标准也更为严格,分别对控制现金支付、非生产性开支、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经济合同管理等事项提高了考核分值和考核标准。 县农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考核时如发现有3个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或有为逃避公开招投标而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拆分的,将对该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发现一个村社有3个及以上银行账户的,实行倒扣分。同时,通过调整村社银行账户、使用现金支付、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等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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