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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怎么算?房票怎么用?新规有何变化?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做客“百姓事马上办”答疑解惑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6年10月16日 09:37:25

  百姓事马上办

  (记者李江林实习生陈俊驰摄)

  本报讯(记者胡琦通讯员叶闻雨)昨日下午,宁海传媒集团“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邀请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做客广播直播间,就征收政策相关话题,与广大市民、网友通过广播FM98.9、“看宁海”APP、“直播宁海”抖音号、“百姓事马上办”视频号、宁海新闻视频号互动交流。共接听市民热线电话22个,网友提问64条,直播累计观看1.7万人次。以下是记者整理的部分热点问题解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问题

  网友“苍和”:征收范围公告发布之后,有些人想着赶紧装修一下,加盖一点东西,这样能不能多拿补偿?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这个想法是不可取的。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后,被征收房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改变房屋用途、装修、析产分割、工商登记、户口迁入和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一律不予补偿。也就是说,公告发布之后你再去装修、加盖,这些新增的费用政府不会买单。

  网友“宏杰”: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出来的价格不满意怎么办?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首先,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如果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满意,还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会组织专家重新评估。

  网友“小成”:住宅房屋搬迁费怎么算?房子小是不是补得少?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根据相关规定,住宅房屋的一次性补偿搬迁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0元计算。这里有个保底条款,就是算下来如果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补偿。也就是说,哪怕房子面积很小,搬迁费最低也能拿到1万元。

  市民王先生:作为住宅房屋过渡期间租房的临时安置费怎么算?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临时安置费是分地区计算的。如果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在县城规划区内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计算,而且每月最低不低于800元;如果被征收人房子在县城规划区外的,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计算,每月最低不低于600元。不过要注意,如果政府提供了周转房屋,那被征收人就不能拿临时安置费了。

  网友“随遇而安”:街面房、厂房被征了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补?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非住宅有单独标准。商业、办公房屋:搬迁费按评估价值3%补,停产停业损失按评估价值5%补;工业、仓储房屋:搬迁费按评估价值5%补,停产停业损失按评估价值5%,或按建筑面积或者按标准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算,从高给予补偿。

  网友“予君”:听说早签约有奖励,签约期内没签约就没有?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对,这笔钱叫签约搬迁奖励。在签约期限内签协议、在搬迁期限内搬完的:住宅按房子评估价值的10%给,每户不到2万元的按2万元给;非住宅按评估价值的5%给。过了签约期再签,这笔钱就没有了。

  市民杨先生:听说有的项目要“签约比例达到80%以上协议才生效”?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这是针对旧城区改建的项目,对签约比例有要求,要求达到80%以上的,补偿协议才生效,否则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具体每个项目的签约期限、生效条件,都写在补偿方案和征收决定里,签之前一定要看清楚,模拟征收的项目,签约率要求达到100%。

  市民周女士:“模拟征收”“预签约”是什么意思?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模拟征收即“先签约、后定局”。针对部分项目将法定征收程序跟模拟征收程序同步推进,工作人员提前上门测量、评估、谈补偿,先签一份模拟征收协议。但这份协议是一份待生效的协议,必须在签约期限内100%签约,等县政府正式作出征收决定后,模拟征收协议才生效。

  网友“香菜冰美式”问:我是租户,房子不是我的,能拿到补偿吗?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私房出租的,补偿款原则上给产权人,租客的搬迁费、装修损失、停产停业损失这些,按租赁合同和实际损失,由产权人和租客协商。

  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

  网友“晚灯”:为什么有些拆迁项目发布拆迁公告,有些项目是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是怎么区分的?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这两个都是法定程序,拆迁项目适用何种程序须根据土地征收情况确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项目范围内土地已完成用地报批的,按照原土地征收程序执行,即发布拆迁公告后开展房屋补偿相关工作。2020年1月1日以后实施的土地征收项目,须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与土地征收同步实施。

  网友“余多多”:我在网上看到《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已出台,我县的拆迁政策是否需要进行修订?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新《条例》于2026年6月1日起实施,我县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政策需要根据市级文件规定进行修订,目前正与各有关部门进行研讨,待初稿确定后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届时望广大市民多提供宝贵意见。

  网友“亦田田”:《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一般程序规定、认定与评估、住宅用房补偿、非住宅用房补偿、补助与奖励等6大块内容,一是完善征地房屋补偿程序,明确了现状调查、协议签订、征补决定等各环节工作要求;二是规范补偿安置信息认定,对合法建筑面积、安置人口、安置计户等认定难题,明确了认定相关依据;三是优化低限安置及超高限补偿标准,适配当下人居环境,保障安置公平。具体内容还是需要结合条款才能作详细阐述。

  市民董先生:《条例》中的被补偿人,是不是就是指原来的被拆迁人?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被补偿人并不等同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指的是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而被补偿人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外,还包括其他依法享有补偿权利的人员,定义更加广泛。

  市民屠女士:《条例》是否对低限安置标准进行了调整?什么是高限标准?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结合宁波居民和全国人均现有住房面积,《条例》适当提升低限安置标准,由原来的30㎡提升至40㎡。同时《条例》规定各县市区具体的低限安置标准可另行制定,我县的低限安置标准目前尚在讨论。

  高限标准全市统一,即每户可安置面积最高不超过250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规定按照低限安置标准确定的可安置面积,可以不受高限安置标准限制。

  网友“乘风如化”:《条例》提供安置房方式的结算方式是不是发生了改变,和原来的调产安置结算方式变化很大?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对的,原来调产安置根据安置房实际面积和可安置面积的差值部分进行结算,未充分体现安置房的位置差异,导致被补偿人不愿接受区位较差的安置房。鉴于这种情况,新《条例》采用“同等价值”产权调换理念,按照安置房实际市场价值进行结算,便于跨区域安置,也便于被补偿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区位的安置房。

  网友“念一”:《条例》评估机构的选取流程是不是也发生了改变?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对的,原来评估机构的选取通过摇号或者抽签选定。新《条例》规定先由被补偿人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进行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组织被补偿人通过投票或者摇号方式确定,全过程公开透明,充分尊重被补偿人意愿与选择权。

  市民高先生:评估机构对房屋某些地方漏评了,该怎么处理?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评估机构会向被补偿人提供分户评估报告并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公示,被补偿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复核结果。被补偿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书面申请鉴定。

  房票政策

  网友“空白”:房票买房,除了房票本身还有额外补贴吗?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有两块:一块叫购房补助,房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在宁波大市买住宅的,再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购房补助(实际购房款少的,按实际购房的价税合计算);另一块叫购房奖励,房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买宁波大市内新建商品住宅,买宁海本地新房的给5%奖励。

  市民吴女士:房票买了房子之后还有剩余的钱怎么办?房票过期了没用完怎么办?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房票实行额度管理,可以多次使用。也就是说,你拿房票买了房子之后如果还有剩余金额,你可以用剩余的钱再次购房。如果你不想再买房了,也可以向实施单位申请把剩余金额兑换成现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房票是有使用期限的——从房票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你必须用来买房才能享受购房补助和购房奖励。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没买房,就不再享受这些补助和奖励了。但房票本身的金额还是你的,只是不享受优惠了。

  市民杨先生:房票写谁的名字?能变更为儿子或者爸妈的名字吗?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房票是实名制的,开给被征收人本人、配偶,或者你指定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要把房票变更到配偶或者指定直系亲属名下,向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办个实名变更就行。万一持票人发生继承,继承人凭法律文件也能申请变更。

  网友“东南”:整个房屋征收的流程是怎样的?从开始到结束有哪些步骤?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答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主要分五步:第一步,发布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告诉大家哪些地方要征收了;第二步,入户调查和测绘,工作人员会逐户上门登记房屋情况、安置意向等;第三步,确权公示,把调查认定的产权人和面积在征收范围内公示;第四步,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然后公布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不少于30天);第五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然后评估、签订补偿协议、实施搬迁。每一步都会保障大家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责任编辑: 张颖    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