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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理应“见得人”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6年10月22日 09:37:44

  时话时说

  何莎莎

  近日,笔者在某线上平台买了一组鲜奶,720毫升5瓶装,收到时距过期仅剩五天。与客服协商后,品牌方最终给予全额退款。事件虽已处理,但这种以正价购买临期产品的遭遇并非个案,不少消费者也曾有过类似经历。

  线上购物愈发便捷快速,但看不见、摸不着的购物体验,仍让消费者心存顾虑。今年5月10日下午,江苏消费者刘女士在山姆“极速达”下单了一份蔬菜沙拉,收到货后发现生产日期为5月7日,保质期至5月11日,距离过期仅剩不到24小时。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客服的回应:“我们公司制度就是这样上架的,如果不想要临期的,你需要在订单里备注‘不要临期’。”要求买家备注才能避开临期品,等于把库存管理的责任甩给消费者,这本身就涉嫌侵害知情权。

  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本是商品交易市场中最基础的做法,却长期被忽视。从产品包装上越写越小、越印越浅、越来越难找的生产日期,到电商平台上产品信息的“制度化隐身”,消费者在一次次“找不着、看不清”中,不得不被动接受。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有商家以“制度如此”为由推脱,也有商家用“平台技术限制”搪塞。制度是否真的不可改变,技术又是否真的难以攻克?笔者在使用某生鲜超市购物平台时看到了答案。在这家超市的线上平台里,鲜奶、鸡蛋、冰鲜肉类等生鲜类商品的名称下,清楚地标注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过保日期。生产日期从“收货后的被动知情”变为“下单前的主动提示”,这一小小的变化,改变的却是消费者与平台之间的权利关系,知情权不再依赖于收货后的“开盲盒”,购买决策也不再建立在信息不对称之上。

  另外,一些烘焙店的做法也值得借鉴。笔者注意到,在外卖平台上,同一款面包会明确标注“当日新鲜出炉”和“隔日产品”,消费者既可以选择更新鲜的当日款,也可以选择更优惠的隔日款。虽然这种做法尚未普及,但这些平台和商家的尝试指向一个共同的趋势:电商的竞争,正在从“送得快”的上半场,进入“买得明白”的下半场。正如笔者因临期产品获退款的经历所示,事后弥补带来的好感,远不及消费前的清晰告知。

  当然,清晰标注生产日期还只是起点,真正的考验还在于标注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可验证。如果平台标注的“生产日期”形同虚设,或者用“上市日期”偷换“生产日期”的概念,那么透明化只会沦为新的营销话术。只有当信息透明成为常态,消费者才能真正买得放心。

责任编辑: 杨学凯    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