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新闻发布会实录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2-21 10:16 |
新闻发言人:县纪委副书记潘红月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叶亦金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胡余亨 县农办副主任鲍宏杰 县民政局副局长潘海明 时间:2月15日上午 地点:县委、县政府大会议室 主持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潘家萍 记者:今年上半年,全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我县广大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请问县委组织部叶亦金副部长,县委、县政府对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是怎样的? 叶亦金: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是按照先村党组织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从今天起到4月底全面完成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是:严格按照“风清气正、有序可控、选优配强、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 记者: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对候选人(自荐人)任职资格有哪些要求? 叶亦金:根据新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有关规定及省、市提出的明确要求,我县明确以下五类人员不能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①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②解除劳教未满3年;③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④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⑤丧失行为能力。同时,明确其他近些年来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社会反响恶劣的人员,也不能列为候选人(自荐人)。出现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记者:此次换届工作中要推行的“三项承诺”制度,具体是哪三项? 叶亦金:“三项承诺”,是指候选人(自荐人)在当选前向选民作出的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竞职承诺,是指候选人(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向村民作出承诺,一旦出现有拉票等违法违纪行为,自动放弃当选资格。创业承诺,是指竞职人要结合本村实际,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措施及工作作风,向村民作出承诺,承诺完成情况与村干部的考核、评优等挂钩。辞职承诺,是指竞职时,签订辞职承诺书,若当选,在任期内存在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等行为,要主动辞去职务,辞职承诺书等同于辞职申请书。如果候选人(自荐人)拒绝签订,将不列为候选人(自荐人)。 记者:请问县民政局潘海明副局长,村民委员会换届在选举方法上与以往有何不同? 潘海明:今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与以往采取无候选人海选方式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所不同,采取的是“自荐直选”选举方式。“自荐直选”指的是由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自荐人按照《村选举办法》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自愿提出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竞选的一种选举方式。自荐报名不得实行委托。每个自荐人只能参加一个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竞选,报名参加两个以上职位竞选的,报名无效。自荐人报名时,要书写有关简历,签订竞职承诺书。不签订竞职承诺书的,不列入自荐人名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自荐人名单予以公布。在正式投票选举时,提供给选民,作为参考。 未经自荐,但在选举过程中当选的非自荐人员,要经过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的非自荐人员,当选无效。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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