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牢固的廉政大堤 |
——我县换届纪律解析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5-09 08:25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从5月6日下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召开的严肃换届纪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县在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方面呈现出以下基本特点: 换届工作中的“高压线”碰不得 在此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将“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作为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的“高压线”。即:严禁拉票贿选。具体做到“3个不准”: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具体要做到“2个不准”: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跑官要官。要做到“2个不准”: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要做到“6个不准”: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严禁干扰换届。要做到“4个不准”: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违纪人员按“五个一律”严肃处理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对违纪人员按“五个一律”严肃处理。即:一、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二、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三、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四、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组工干部“五条禁令” 组织人事干部作为换届工作的直接参与者,面临的诱惑和风险也大大增加。因此,对组织人事干部在换届中提出了“五条禁令”。即:禁止跑风漏气,严禁向规定范围以外人员透露、在非工作场合参与讨论换届工作的有关信息;禁止替人说情,严禁为特定关系人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禁止打探消息,严禁非工作范围人员询问、打探与换届工作有关的信息,以及传播小道消息;禁止收受礼品,严禁违反规定收受贵重礼品、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等;禁止接受吃请,严禁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各级组工干部都必须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和“五条禁令”。对违反换届纪律和“五条禁令”的,影响恶劣的要清除出组工干部队伍,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位一体”强化监督 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门作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将着力构建起制度监督、民主监督和组织监督“三位一体”的有机体系,实现全程、立体覆盖。即:制度监督上,做到“四个凡是”。凡是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在本乡镇(街道)任职时间较长的,都要对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进行离任检查;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都必须如实报告;凡是新进领导班子人选的考察对象,都要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凡是考察对象确定后,都要及时征求同级纪检机关意见。同时,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承诺活动,党(工)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工)委作出认真履责、切实抓好换届纪律书面承诺,领导干部作出坚持原则、杜绝拉票书面承诺,组工干部作出严格执行换届纪律书面承诺。民主监督上,突出关键环节。比如,在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时,了解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在发布考察对象公告时,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作为一项举报内容;在实施考察时,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在换届选举时,对换届风气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等。组织监督上,换届期间将成立以组织部部风监督员为主的换届纪律督察组,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换届期间严肃换届纪律情况的督导检查。 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对于在换届工作中违反纪律问题的,群众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举报,即:来电反映,干部群众可直接拨打“65566100或65528539”举报电话反映问题;来信来访反映,县纪委信访室和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是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的专门处室,来信请寄“跃龙街道县前街18号,邮编315600”,来访者也可直接通过电话与县纪委信访室或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预约联系;通过电子邮件反映,信件可直接发送到nhjb@zzb.dfdj.gov.cn或者直接登录宁海廉政网的信访举报栏目。(记者潘旭婷见习记者娄伟杰张超梁) |
录入: 赵维华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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