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丝瓶”今年9月底前必须报废 |
县质监局联合多部门严查收购报废气瓶行为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6-01 09:28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肖承云通讯员胡皇印)日前,县质监局会同县建设、城管和供销联社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废品回收站是否存在非法回收未经破坏性报废处理的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此次行动共检查了23家废品回收站,检查结果表明我县气瓶回收总体情况良好,但有1家回收站收购了一批未经检验单位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质监部门已对该起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据悉,我县目前在用“螺丝瓶”数量还比较庞大,这些气瓶必须在2011年9月底前作报废处理。但是由于受利益驱使,这些气瓶报废时往往未按规定送检验单位进行破坏性报废处理,而容易通过废品回收渠道回流重新使用,极易引起爆炸等事故。在此,质监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安全考虑,不要将报废的气瓶直接卖给废品回收公司,应当送检验单位进行破坏性处理。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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