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包红双喜 换来8个月徒刑 |
入室盗窃一律构成犯罪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7-19 09:09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赵燕通讯员金萍)入室盗窃5包红双喜香烟,价值80元,却换来有期徒刑8个月。7月12日,杨某成为我县首例因小额入室盗窃罪被判刑的人。 去年5月15日凌晨2点,河南男子杨某因没钱花在路上闲逛,看见桃源街道某村一户人家一楼窗户开着,便起了贼心,爬窗进了屋内,拿走了放在桌上的几包香烟。但当杨某准备离开时,主人回来了。情急之下,杨某躲进了3楼的屋顶,但最终还是被抓获。 7月12日上午,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这是5月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宁海审结的首例入户小额盗窃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罗孙志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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