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海砂严重危害建筑安全 |
我县严厉禁止未经淡化或淡化不合格海砂进入建筑市场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7-21 09:22 |
宁海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我县发起了一场淡化海砂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海砂市场,确保建筑领域安全。记者从县淡化海砂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砂是必不可少的建筑材料,但在建设过程中直接使用未经淡化处理或淡化不合格的海砂,就会影响建筑质量,甚至缩短建筑寿命。 据介绍,未经淡化处理或淡化不合格的海砂,其所含的氯离子会逐步导致钢筋锈蚀,降低混凝土的抗化学腐蚀性、耐磨性和强度,从而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造成威胁。由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沿海经济开发区的飞速发展,一些沿海城市和地区陆续出现河砂短缺现象,远途取河砂使其价格不断上涨,于是使用海砂的情况便以公开和隐蔽的形式发展开来。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规定,一般不推荐使用海砂,不得已时,可使用含盐量低于标准限额的海砂。根据国家现行淡化海砂质量规范标准,建筑工程钢筋混凝土淡化海砂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3%,预应力混凝土不得使用海砂,禁止将未经淡化处理或淡化不合格的海砂用于建筑工程。 我县共有白溪、清溪等五大溪流,淡砂资源丰富,海砂在西店铁江、茶院毛屿港、一市旗门港等海域产出。我县建筑用砂以淡水砂为主,经初步统计,我县2010年全县用砂量约为210万吨,其中:淡水砂使用量约为176万吨,海砂使用量约为34万吨。目前,我县沿海乡镇农村建房及道路或临时、附属等次要工程使用海砂情况较常见。 在我县建筑市场,海砂虽然不是主体,但是如果未经淡化处理或淡化不合格的海砂直接混入建筑工地,也将带来严重后果。今年以来,县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进行淡化海砂专项整治工作,将对违规生产、经营与使用海砂的海上采砂船、海砂堆场、海砂淡化企业及用砂单位进行依法查处,进一步完善建设用砂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淡化海砂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建造自家房屋时,慎重购买海砂,确保房屋质量。(记者王银宁) |
录入: 罗孙志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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