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4-65510000
新闻传真:0574-65577900
邮箱:nhnews@cnnb.com.cn
您当前的位置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正文
     高级检索
 
老赖不还钱怎么办?
县法院发出首张“限高令”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7-25 09:26

  宁海新闻网讯 近日,县法院向被执行人林某发出首张“限高令”,期间林某不得有乘坐飞机、住星级酒店、旅游度假、购买不动产等高消费行为,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如有违反,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出台后,县法院首次对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

  针对部分“老赖”有钱高消费、无钱还欠款的行为,2010年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在星级以上宾馆住宿、购买不动产、租赁高档写字楼等8类高消费行为将被限制。2009年至2011年,43岁的林某因拖欠张某等9人借款130余万元被陆续诉至法院,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张某等人向法院申请执行。2011年7月,法院对林某所有的房地产进行了评估拍卖,并对拍卖款97万元进行分配。由于款项不足以清偿林某的债务,所以,林某收到了县法院发出的首张“限高令”。

  据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冬娣介绍,在执行通知下达后,有的老赖一边拖着不给钱,一边却出入歌厅、开着宝马轿车,他们实际上并不缺钱,而是逃避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法院给企业或者公司发出“限高令”,可以限制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进行高消费。今后,县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老赖,还将陆续发出新的“限高令”。

  然而,如何保证对老赖们“限高”成功,县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尽最大可能发动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从而给“老赖”一定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压力,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如市民发现老赖有上述消费行为,可拨打执行局举报电话进行反映。同时,法院还将努力与银行、工商、机场、房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以便更有效地对老赖的高消费行为进行查处。今后县法院还将加大限高力度,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发布执行分配方案公告的同时,对于部分财产评估拍卖后尚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发布限高令,以形成长效机制。(记者赵燕通讯员金萍)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背景色 fff2e2 f3ffe1 f0f2fe feffe6 】 【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文峰论坛最新帖子
文峰论坛最热帖子
  新闻推荐:
·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工...
·1280块碎布缝制“爱心被”送给爱...
·市旅游局长座谈会在宁海召开
·骄阳下,与时间赛跑
·宁海三门湾新区总体规划编制调研...
·我县正式启用产权交易“电子竞价...
·宁海生态治水水清岸绿
·山中合金技改出成效 两年人均年产...
·县政府召开第66次常务会议
·县国税局开展在线访谈活动
  图片推荐:
山中合金技改出成效 两年人均年产值翻倍
跃龙街道加大基层工会组建力度
县旅游、体育两部门携手作客“百姓事马上办·夏令民生热线”
企业家情系群众慈善助困
第二届“景文杯”才艺赛拉开序幕
县领导调研“百姓事马上办”
⊕《今日宁海》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