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叶力菲)为进一步规范涉车行业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县物价部门按照浙江省统一部署,于8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车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为期两个月。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保险、汽车驾培等行业中存在的十大价格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价格欺诈行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结算,模糊标价的价格欺诈行为;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价格欺诈行为;标示的市场最低价、特价、出厂价、批发价、极品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欺诈行为;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的价格欺诈行为;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或价值)或者馈赠物品为伪劣商品的价格欺诈行为;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汽车驾培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物价部门表示,在检查过程中,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