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 |
上半年查获26家不经审批非法取用地下水的个人和企业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8-15 08:15 |
宁海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县水政监察大队联合县水务集团,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上半年查获不经审批擅自非法取用地下水的个人、企业单位26家,都作了相应的处理。 据悉,目前我县经过批准取水的个人、企业单位共有45家,而实际上在取用地下水的个人、企业单位远远不止这个数字,许多个人、企业单位不经过审批擅自取用地下水。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今年3月份起,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联合水务集团对非法取用地下水进行严格监察、打击。截至目前已组织监察6次,查获不经审批擅自非法取用地下水的个人、企业单位有26家。对查获的非法取用地下水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下达责令限期补办相关的取水审批程序,对那些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的根据相关条例进行严厉处罚,目前为止已有24家补办了审批手续。同时在监察过程中对一些计量装置不符合要求或者损坏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责令在一星期内修复,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修复,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罚。 非法取用地下水危害巨大。县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地下水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水资源紧缺,而宁海的人均用水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合理有序地开发地下水,对宁海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作用。而非法取用地下水扰乱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序进行,不仅影响全县水务建设,还严重浪费水资源,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经过上一阶段的工作,我县用水秩序有所好转,群众依法用水的意识大大增强。接下来,我县将继续加大对全县个人、企业单位的水资源管理力度,施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今后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奠定坚实的基础。 (记者王银宁 实习生李金金 通讯员晏伟) |
录入: 张绍强 责任编辑: 张绍强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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