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李静亚)日前,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印发《关于扩大乡镇(街道)招投标权限的通知》,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其中装饰装修工程为20万元,园林绿化为3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可由相关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并负责监管,但实行招投标扩权工作的乡镇(街道)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条件,以乡镇(街道)名义向县公共资源交管办申报,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发文授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投标扩权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各分中心业务指导部门,积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到各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走访,现场进行招投标相关知识咨询和具体业务指导,并协助做好扩大招投标权限的申报工作。与此同时,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对乡镇(街道)招投标扩权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并结合年度考核要求,实施考核评分制度,对扣分较多或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收回该乡镇(街道)下放的招投标权限,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据了解,这一举措,将使部分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权限,由原先的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扩大至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其中装饰装修工程为20万元,园林绿化为30万元)以下,对更好地贯彻落实扩权强县、扩权强镇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乡镇(街道)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功能与水平,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效率,促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