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里,配套公共体育设施别掉队!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10-14 09:14 |
宁海新闻网讯 日前,市民陈先生在百姓事马上办网上新平台留言,为宁海体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希望新建小区应配套公共体育设施。不仅是陈先生,在社区里设置健身器材,兴建乒乓球室、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场地,也可以说是宁海46%以上体育人口的共同期待。 陈先生认为,这几年,我县的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健身器材遍地皆是,健身路径越修越长,农村的篮球场地也越来越多,中国“体育论坛”永久落户宁海……老百姓从中受益匪浅。但与先进地区比,差距还是显而易见的,尤其突出的是新建物业小区缺乏配套公共体育设施。为此,他提出在审查新建物业小区时,必须关注公共体育设施的部署。 事实上,记者从县体育发展中心了解到,去年“两会”期间,有关“住宅小区配建公共体育设施”的议提案已经得到采纳,县体育部门当年就已参与了新建小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的验收环节,目前已参与过西城国际、上东国际、丰泽园等4个新建小区的审核验收工作。 但对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来看,这一工作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根据《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规定,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可根据需要设置在室内或室外,室外用地面积与室内建筑面积控制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人均室外用地面积0.3-0.65平方米,人均室内建筑面积0.1-0.26平方米。换种简单点的说法,按一户三口之家来计算,新建小区户均公共体育设施室外建筑面积在1平方米,室内建筑面积至少在0.3平方米以上。记者了解到,目前,社区较为常见的配套公共体育设施是健身路径,而健身路径里的1件体育设施可核算面积20平方米。在审核新建小区时,县体育部门就遇到这样的难题,仅有三十户人家的新建小区,按规定只要配套装设1.5件公共体育设施即可达标。可一两件的公共体育设施,真的能起到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的作用吗?最后,那个小区装设了5件公共体育设施。但对于一个定位高档的别墅区而言,这样的配套公共体育设施仍是相形见绌。 因此说,在现实里,要新建居民住宅区必须配套公共体育设施不难。难的是,配套公共体育设施要与小区住宅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及同时投入使用。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多数新建小区开发商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容易忽视配套公共体育设施,往往是在主体工程完成后、交付验收前紧急加工,把已经掉队的公共体育设施强行补建进小区里。这样一来,不仅公共体育设施布局的合理性、实用性会大打折扣,完成验收后是否仍能立足在小区都能成问题。 我们希望,新建小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不要成为一种形式,而是能让体育部门真正参与到新建小区的规划设计环节中去,从而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的体育文化生活权益。 (记者水玲玲)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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