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你的津贴领到了吗?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10-24 09:02 |
宁海新闻网讯 前不久,网友“震天鼓”在宁海新闻网文峰论坛发帖,高呼“切莫给高龄老人打白条”。主题帖中,“震天鼓”言之凿凿,指出“这一制度在我市施行已经半年,而在我县为什么只是光打雷而不下雨呢,难道说,这一制度在我县仅仅是给高龄老人开具的一张白条,抑或是为高龄老人开具的一张无法兑现的期票?这不能不引起大家的普遍关注与质疑。” 问题提得很尖锐,但现实情况到底如何呢?有心的读者可能还记得,在今年8月1日,《今日宁海》三版曾刊登过《我县首笔高龄老人津贴将于本月发放》的消息,称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究竟有没有兑现?记者从县老龄委了解到,我县在4月底就下发了《关于要求做好高龄老人调查登记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老龄委干部抓紧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查登记高龄老人,着手部署高龄津贴发放之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前期准备工作之后,我县于6月15日出台了《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宁政发[2011]18号)。该文件规定:凡具有我县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发放标准为: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经过多次召开协调会后,我县决定,高龄津贴委托县社保经办机构及各相关单位发放。其中,事业退休人员的高龄津贴由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办公室负责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的高龄津贴由县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发放;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农村老人的高龄津贴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负责发放;行政离退休人员的高龄津贴由各相关单位负责发放。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有部分社保关系在外地、户籍迁回宁海的人员以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没有被a覆盖到。目前,县老龄委已开展逐个审批,确保每一位高龄老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县老龄委副主任陈国飞介绍,今年我县财政安排预算650万元,8月份已拨付给相关社保机构613万元,由各相关社保机构负责发放到人。但在实际操作中,不排除存在个别社保机构和单位没有及时下发的情况。另外,“震天鼓”反映的问题,也有一定的代表性。由于他母亲在今年5月初过世,可能相关乡镇在开展高龄老人调查登记时有所遗漏。像他这种情况,可以由户籍所在村向乡镇申请补领2个月的高龄津贴。凡是符合条件但目前尚未领到高龄津贴的人,都可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即可享受。高龄津贴的发放时间仍从今年4月1日起计算。如果你即将满80周岁,记得在生日当月的10日前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子女可代为办理),一般当月即可领取高龄津贴。 还有网友提问,难道“100周岁以上的老人就不发高龄津贴了?”其实,100岁以上老人发的叫长寿保健补助费,目前宁海一共有20位老寿星能享受到这一待遇。据了解,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浙江率先给10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当时标准是每人每月25元,1997年将长寿保健补助金提高到100元,到2003年又调高至200元。目前我县的长寿保健补助费已涨到300元。(记者水玲玲)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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