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赵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工商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积极营造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
据了解,工商部门将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市场准入机制改革,从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转型等方面放宽准入条件,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拥有三家子公司及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累计达3000万元以上的,允许组建文化企业集团;资产划转重组文化企业凭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批准文件可不须提交股权转让协议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大力支持新兴文化企业落户本地,对在本地区设立综合性地区总部的新兴文化企业,允许其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字样。
对从事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行业或项目的,以反映其不断变化着的文化新兴产业结构特点为准则,根据需求和行业特色灵活核定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工商部门还初步拟定了8类59项登记参考用语,如文化旅游策划、工业(产品)设计等,并支持转企改制后的企业或从文化事业单位剥离出来的企业在名称中保留原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