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步调不同 |
农村新生儿今年已享受医保待遇 城镇新生儿医保新政将于2012年9月开始实行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12-21 09:05 |
宁海新闻网讯 日前,市民金先生在百姓事马上办网上新平台留言,称“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在杭州等地都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行了”,想咨询下“宁海什么时候真正落实?”希望记者帮忙查一下。 经过怀胎十月的辛苦等待,新生儿的到来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桩大喜事。新生儿出生到办理参保手续需要一个时间的过程。而手忙脚乱的新手爸妈可能不会照料孩子而免不了碰上头疼脑热的烦心事。就算及时给新生儿办理医保,也有待遇等待期这个门槛,无法实时享受医保待遇。一旦新生儿出生时即罹患重症,那么这笔费用就无法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果费用巨大,将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2011年10月,浙江省出台《关于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给忧心的父母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但政策在宁海是如何执行的呢?记者昨日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由于宁波目前在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新生儿落地参保这一新政也被纳入进行通盘考虑。目前《关于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里面提及宁波市非农户籍新生儿可自其出生的次月起,在3个月内补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其自出生之日起的相关医疗费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可按规定报销。等这一政策正式出台后,宁海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该新政将于2012年9月开始实行,宁海城镇居民的家长在明年5月的缴费期可以予以关注。 看来,城镇居民的新生儿要想享受落地参保尚需时日。另一方面,记者从县卫生局了解到,农村户口的新生儿今年就已享受落地参保的待遇,目前已惠及800多个新生儿。我县新近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通知》,其中第五条指出,“凡父母亲当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随父母亲参保,可不另行缴纳参保资金,自出生后起享受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待遇。”这一条把“随母参合”的现行政策修订为“随父母一方参合”,更大范围地保证农村新生儿能够及时参保,第一时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一新政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农村家长只要在报完新生儿的户口后,拿户口簿、出生证的复印件到所在乡镇填写中途参保的表格,然后再到县医管中心申办医保卡即可。 新政的出台,有效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后的医保空当期,实现了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障体系。我们期盼着,这把新生儿的健康保护伞早日撑起。 (记者水玲玲)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赵维华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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