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业务为当事人“减压”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5-30 09:16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林通达)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还要向法院提供诉讼标的额20%的保证金,这样一来申请人就有了较大的经济负担。如果向法院起诉被告人需归还100万元的借款,原告在申请后需向法院提供20万元左右的保证金。 如今,这页“老黄历”已经翻过去,从今年5月份开始,当事人只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就可以向担保公司缴纳小额担保费,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据介绍,目前县法院已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两家担保公司,其中一家便是宁海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宁海县担保中心)。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后,没必要再支付高额保证金,取而代之的是向担保公司缴纳少额担保费,这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压力。 据统计,截至目前,县担保中心已办理16笔诉讼保全业务,涉及金额达488万元。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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