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3日折旧费收30%不是霸王条款又是什么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5-30 09:17 |
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严益军记者潘旭婷) 198元购买的银饰品第4天想更换别的款式,消费者被告知要收取30%的折旧费,而且只能按同等价位更换,高的不能补,低的不给退。前者的理由在于店面告示及收据上都有“3日内免费更换,超过3日按30%折旧”字样;后者的理由则是公司规定。4月初,李女士就遇着这样的“霸王”条款。 县工商部门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日内免费更换这条值得称道,但后半条超过3日即收30%折旧费则显得有些生硬、不尽合理。这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如李女士这般只超过1天,30%的折旧费显然过高;另一种可能就是消费者较真,是否数年之后仍遵循30%这样的折旧费? 该案例最后经过县跃龙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协调,店方同意按15%收取折旧费,消费者可随时按198元的总价单件或多件组合更换。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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