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裸照威胁敲诈1万元男子被判处徒刑1年半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5-31 08:39 |
2011年2月,35岁的安徽人王化,在棋牌室认识了老乡徐丽。之后,两人感情日渐升温,尽管各自有家庭,还是出了轨。 年后,两人一起到了宁海打工。在宁海打工期间,也经常私下幽会。一次,徐丽回了趟老家,呆在宁海的王化,想念起徐丽来,便打电话诉起离情,得知那头徐丽正在洗澡,就要求徐丽用手机拍几张裸照发给他,徐丽照做了。 到了2012年初,徐丽对王化渐生不满,便提出要求分手,王化却不置可否,还是常常去找徐丽。一次,王化约了徐丽见面,谁知没有等到徐丽,却等来了老婆的一通电话。原来,徐丽找到王化的老婆,一五一十地承认了两人的关系,还顺便将欠下王化的几千元钱还给了他老婆,也以此表明分手。 这下王化恼怒了,当即赶到徐丽家中,打了她几巴掌,第二天,王化便离开宁海去了安徽老家。 尽管回到了安徽老家,王化心中还是怒气未消。王化想到了自己手机里存有徐丽曾经发给他的裸照,便想到利用她的裸照,进行敲诈。于是王化就打电话、发短信给徐丽,威胁她,如果不拿1万元钱给他,就会把她的裸体照片发到网络上。王化给了徐丽三天时间,让其准备。第三日,徐丽打电话给王化说钱已经准备好了,王化当即赶回宁海暂住房,谁知第二天一早起床正准备去拿钱时就被民警抓获了。 近日,宁海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王化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王化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文中系化名) (记者言生通讯员金萍)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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