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之窗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6-04 08:40 |
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一)安全生产方针我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第一”的内涵首先是要求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内涵是要求安全工作要做好事前预防,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从本质安全入手,加强危险源管理,有效治理隐患,强化事故预防措施,使事故得到预先防范和控制,保证生产安全化。 (二)消防安全方针《消防法》规定了我国消防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就是要从设备、设施、工艺等本质方面有高性能的防火措施,如用防爆电器、阻燃材料、自动喷淋系统等。“消”就是要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场所,备有灭火措施,如设置和配备消防系统、救火系统等。 (三)“三同时”原则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工程建设项目都提出了“三同时”的要求。所谓“三同时”,就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工程技术项目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 (县安全办)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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