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 蒋佩芳)昨日,市检察院在我县召开全市案件管理工作现场会,全面推行“宁海经验”。来自全市各县(市)区检察院的检察长参加会议。宁波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长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现场会上,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与会者实地参观了县检察院的案件管理中心,观摩了案管中心执行案件管理的系统演示。会议充分肯定了“宁海经验”——“必须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必须围绕服务办案,坚持不懈持续推进案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管理、监督、服务于一体的案管工作模式”。其中“管理”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检察业务全覆盖、不间断监管;“监督”是通过对办案过程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定期分析评估案件质量,实现办案工作由静态控制向动态控制、事后监督向过程监控的转变;“服务”是通过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服务于检察长、检委会和纪检监察全面及时掌握各项业务工作情况、进行科学决策,为各业务部门掌控办案质量、加强案件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李长江在讲话中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根据高检院的要求,抓住机遇,加快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步伐;三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案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他认为宁海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对全市检察机关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要求全市各县(市)区检察院要认真学习、借鉴“宁海经验”,以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全市检察系统案件管理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