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以药养医”机制 倡导科学诊治、合理用药 |
——宁海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实录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6-27 09:00 |
新闻发言人: 县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 傅红光 县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陈庆宇 县卫生局党委委员、第一医院院长 方正敏 时间:6月25日下午 地点:开元新世纪大酒店五洲厅 主持人:县外宣(新闻)办主任周武军 记者问:请问这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哪些具体内容? 傅红光答:此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根据省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按照“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总体要求来制定并实施的。此次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等六大任务,主要是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力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动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综合改革,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此次改革主要采取“一减二调一补”政策,“一减”即减少药品费用,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二调”即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调整医疗保险政策;“一补”即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因此,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医院由此而减少的药品收入,将通过调整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而按规定调整后医疗服务价格补偿额度不能超过药品差价的90%。 记者问:刚才,傅局长介绍这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采取“一减二调一补”政策,那么请问这次改革具体对哪些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在价格调整期间住院病人的收费怎么办? 陈庆宇答:这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也就是原价进原价出,医院由此而减少的药品收入,将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调整额度不超过药品总差价的90%,以此来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促进医院和医务人员能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调价后普通门诊诊查费每人次为10元(含普通挂号费、诊疗费及药事服务费),护理费20元/床日,治疗费平均提高40%,手术费平均提高50%、床位费三人间40元/床日,对检查费、检验费、大型仪器治疗费等项目不作调整,所有调价项目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头皮裂伤(门诊)改革前后价格的对比 刚才,记者提到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期间正在住院病人的收费怎么办?目前,我县确定县第一医院和县中医院先行启动改革,按照规定6月28日零时前发生的诊治费用仍旧按原收费标准执行,零时后发生的诊治费用按这次改革调整后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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