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实行:对多数居民影响不大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7-25 08:56 |
宁海新闻网讯 7月19日,宁海供电局走进“百姓事马上办·夏令民生热线”,不少市民对今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进行了咨询。对于新电价政策的出台,记者也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受访的大多数市民对新政策出台十分关注,但由于本月刚实行新政策,一些市民还未明显感受到电价调整带来的变化。 多数居民电费支出或减少 市民张先生家是典型的三口之家,平日里用电量比较节省,据他估算,每年的用电量约为2400度,冬季夏季用电量会有明显差异,平均每个月在200度上下。新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出台后,张先生也进行了计算,按照年度相同的用电量,与之前每月50度的“起步档”相比,张先生家的电费可省下50多块钱。 李小姐由于工作关系在上下桥租房住,在新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行后,房东把电费从每度0.7元提高到每度0.9元。李小姐平时每个月用电在四五十度,按照新政策每月所花费的电费多了近十块钱,但李小姐表示在接受范围内。 记者也采访了宁海供电局,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而据电力部门预计,新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我县居民生活用电影响并不大,绝大多数居民用电量不会超出第一档规定,我县96%的居民电费支出将会减少或者持平。 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 记者从县发改局获悉,据浙价资[2012]169号文件《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策对于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阶梯电价从现行按月用电量累进加价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划分三档阶梯式累进加价。第一档电量(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以内)不提价,仍为每千瓦时0.538元;第二档电量(年用电量2761-4800千瓦时)提高5分钱,为每千瓦时0.588元;第三档电量(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以上)提高0.3元,为每千瓦时0.838元。选择峰谷分时电价仍由居民按照高峰、低谷合计电量执行阶梯电价。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仍按每千瓦时0.568元、0.288元执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均分别同步提高5分钱和0.3元。 电力部门在此提醒市民,由于是下半年起实行新政策,预计居民电费将呈“前低后高”趋势,不少居民用电量将逐步进入第二档或第三档阶梯用电量范围,使得电费支出将会有所增加。7月1日后的阶梯分档电量,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的一半确定。就是今年下半年的可用电量,只有1380千瓦时,超出将按档进行加价。另外,我县电力部门在7月份已陆续下发新的电费单,上面会显示每一档剩余电量,如果当年分档电量用不完,余额部分不能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记者胡琦通讯员胡云杰实习生葛雯雯)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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