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剑指“霸王条款” |
消费者有权对霸王条款说“不”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8-16 07:52 |
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袁仁江)为进一步加强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宁海工商分局联合县消保委自今年4月中旬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并针对消费者反响较为强烈的部分“霸王条款”,采取巡查走访、现场检查、影像记录等方式调查收集证据;同时以房产、汽车、大型商超、宾馆酒店、美容美发、足浴洗浴等八大民生消费服务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约谈,促使行业加强自律,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今年以来,我县工商部门已检查各类合同320份,发现问题合同45份;对存在问题合同的经营者行政约谈42家,发出行政建议23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帮助整改规范合同文本82份,处罚9起。 下一步,该局将对照经宁波市工商局及各方专家审定的“霸王条款”(详见第5、8版),分行业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督促指导经营者自觉消除违法条款;对使用“霸王条款”不作修改的,将根据职能依法予以查处,务求整治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努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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