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举报奖励 畅通举报途径 |
我县重拳整治食品安全问题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8-16 07:53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顾莉丽)日前,全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为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督,提高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效果,我县对6种食品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 据介绍,此次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受理范围为:一是在农产品种植、养殖、捕捞、加工、收购、运输、销售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二是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三是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四是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销售失效、变质、过期、混有异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或者伪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延长明示保质期的;五是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未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六是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者可采用来人、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举报。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由相关部门立案查处结案后,按照行政处罚罚没款金额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额度为:罚没款金额5000元以上(含5000元)1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者500元;罚没款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5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者1000元;罚没款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奖励举报者按罚没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电话:96317,县农林局举报电话65591866,县海洋渔业局举报电话65259910,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电话96311,市工商局宁海分局举报电话12315,县质监局举报电话12365。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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