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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交规”元旦起施行 |
记分由38项增加至52项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12-25 08:04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 通讯员周衍平)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闯红灯记6分,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明年1月1日起对违法记分、驾驶员考试等系列内容进行调整,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交规”。 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交通违法记分上面有很大变化,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其中,与普通驾驶人员密切相关的是: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以及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新交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一年)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即科目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被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焦点关注 年内交通违法按旧规处理 近日,网上有人发帖称:如果你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请在12月31日前办理,如果拖到明年1月1日后办理,会按新的扣分方法处理的。针对这样的说法,日前,记者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了求证。 记者了解到,在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确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值进行了上调,目前,根据新规来看,如果在今年12月31日前还未处理的违章扣分记录,将会累计到下一个记分周期,也就是明年,但其分值却不会变化。也就是说,今年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还是会按照原有政策进行处理。只有从2013年1月1日零点开始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才会按新交规处罚。 |
录入: 罗孙志 责任编辑: 罗孙志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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