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达成调解协议 四天交付赔偿款 |
“诉调对接”奏响和谐曲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1-30 09:18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金萍)日前,杨某在县法院人民调解室领到了9万元赔偿款,“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到钱,真是谢谢你们了!”杨某对人民调解员魏章潮感激地说。 去年5月,杨某因身体不适到一家医院就诊,谁知手术过程中出现了肠穿孔等情况,之后,杨某被转入宁波某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杨某构成9级伤残。此后,杨某数次与该医院就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未果。今年1月,杨某将医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县法院立案庭收到诉状后,考虑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尚需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人身伤残鉴定等,审理周期较长,为此,立案庭委托驻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先行调解。 在驻院调委会3名人民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3天后,该医院与杨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一次性支付杨某赔偿金9万元。4天后,杨某就领到了赔偿金。 据悉,今年1月以来,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共同成立了宁海县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法院立案庭和3个派出法庭设立4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并由“老何说和”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常驻4个调解室,为提高调解成功率和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该院还抽调法官定期进行培训和指导。截至目前,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0例。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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