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对8类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
| 行人闯红灯和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也是其中之一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3-04 08:42 |
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周衍平)笔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从3月1日起到年底,全省统一开展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交管部门对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据了解,这次重点查处的8类违法行为包括车辆及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速(飚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使用公交专用车道、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在整治的8类重点违法行为中,就明确提到了“行人闯红灯”和“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以及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周边交通堵点。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被列为今年浙江省政府十大为民办实事之首。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专门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亲任组长,并集合政治部、办公室、督察、治安、刑侦、网警、法制、监管和交管等9个部门协同行动,力图以禁酒驾的力度和决心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在这次整治中,我县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采取查处小分队、交叉用警、异地查处等方式严管重罚,提高民警的见警率、管事率,加大现场执法的查处率。并广泛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科技装备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整治还将与百姓互动,让群众参与进来,对有效举报实行奖励,同时集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是我省“5年治堵工程”第一仗,在重点整治的8类违法行为中,行人闯红灯和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也是其中之一,可见,交警部门要对“中国式过马路”动真格了。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款,行人闯红灯和不走人行横道,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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