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判管理 促进司法公开 |
公正比阳光更重要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5-24 08:41 |
量刑规范化 电脑量刑严格规范裁量权 “被告人严某盗窃金额共计3849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严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后未满五年,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刑庭法官当庭根据量刑规范化标准,结合量刑情节对增减幅度做起了“加减乘除”,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刑事审判需要从神秘走向阳光,量刑规范化改革,就是要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县法院院长杨永宗这样说,“从程序上更好地体现量刑公开透明,从实体上更好地实现量刑公正均衡。” 针对严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的量刑结果,刑庭法官进行了介绍。本案中,严某盗窃数额达3849元的犯罪情节,依法确定量刑起点为6个月,严某曾在2007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系累犯,增加基准刑的20%;2004年、2005年两次因寻衅滋事被罚款,增加基准刑的10%;严某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并自愿认罪,减少基准刑的10%。6个月乘以(1+20%+10%-10%)=7.2个月,赃物被追回,减少0.2个月,最后宣告刑期为7个月。 “在刑事审判中,判决公正不公正,老百姓最直观的感受不是有罪还是无罪,而是判了多少年。3至7年,这中间是怎样确定下来的。在现场听了法官对量刑依据的讲解后,让我们能更直观地了解法官判刑的标准,这更好地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一位前来旁听的社区工作人员杨女士这样说。 “通过量刑规范化系统软件,法官按步骤将被告人犯罪事实、数额、次数等输入电脑,软件会自动根据各种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确定基准刑的调节比例,计算出被告人的刑期。”刑庭庭长郑琪介绍说,电脑量刑计算更科学、更规范,每加一年或减一年都有条款的“出处”,避免了随意自由裁量和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法官办案效率也得到了提高。 据悉,早在2011年9月,县法院就制定了《关于落实量刑规范化意见的实施细则》,是全市首家。量刑规范化主要适用多发的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盗窃、诈骗、交通肇事等15个罪名。县法院结合实际,又将侵占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纳入范畴,并通过不断地汇总分析和调整,使刑期计算方法更为科学,目前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量刑标准。一年多来,该院共审结适用量刑规范化案件1668件,当庭宣判1340件,当庭宣判率80%。 案件质量评查 问诊把脉加强内部监督 “3月份应送检案件1167件,实际送检1167件,送检率100%……”这是记者在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脑上看到的一份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 近年来,县法院将案件评查工作作为提高案件审判质效的重要抓手,配强质评力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奖惩力度,提高办案质效。2012年,该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27.8件,裁判息诉率达97.2%,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 2011年2月,县法院正式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已结案件进行常规评查,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卷宗装订、信息录入等方面逐项进行评定,书面通报评查情况,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和经办人,对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审判管理办公室还制定了《庭审提纲》,规范法官庭审行为和法律文书制作;不定期开展庭审专项评查、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书记员岗位技能竞赛,促使法官的庭审规范化水平、司法能力、裁判文书质量和书记员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法院加强案件评查不仅是一种内部监督,也是一种理念上的增强,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种体现。”县法院副院长张展说:“我院在加强案件‘体检’的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每天上班一打开电脑,每个案件的审限情况就自动跳出,一目了然,监督管理非常方便。” 该院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实现案件节点控制,将每位法官审理的每件案件的每个节点,立案、送达、开庭、法律文书制作、归档均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实行全程监控,落实审限跟踪;建立案件预警机制,通过审判管理系统自动对案件过半审限绿色预警、接近审限黄色预警、超审限红色预警,院(庭)长能随时掌握各个案件审理动态。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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