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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借朋友 谎报“被抢劫”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7-16 08:22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胡琦实习生曹晔)近日,我县出现了一起“被抢劫”案件,但谎言终究逃不过民警犀利的法眼。7月6日晚,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则报警,称环南西路某小学旁有人被抢劫。当时已是11时多,跃龙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安排警力赶赴现场。

  现场受害人陈某称,当晚11时许,他和朋友小陈正走在城南校区附近的一弄堂里时,被两名突然出现的男子一人踹了一脚,抢走了身上的1000元现金。经初步调查后,派出所将案件以抢劫案查证,并将陈某带回所里详细询问。但在陈某的口述中,敏锐的民警们发现,这起抢劫案有些不对劲。

  有着多年案件侦查经验的民警发现,陈某接受询问时表现出诸多“异于常人”之处:一是陈某被两名男子踢倒在地后,身上却没有任何伤势;二是陈某被抢劫后镇定的神态,根本不像常规抢劫后受害者的身心状态。而在当晚联系到另一位先行离开的受害人小陈时,小陈的口述与受害人陈某的口述存在不少出入。

  在接下来的深入走访调查中,民警发现,陈某所说的当时为抄近路去自助银行存1000元钱,而所谓的“近路”事实上是条远路,目的地自助银行更没有存款机。另一方面,在民警以及小陈家人做通思想工作后,小陈终于来派出所坦白,陈某未被抢劫的事实。出现关键性的证人后,陈某终于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因为陈某没钱借给朋友,但又不想失信于朋友,因此谎报警情“被抢劫”。陈某的行为严重浪费了社会公共服务资源,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请珍惜警力资源!报假警,不但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还会对确实有需要的报警群众造成延误警情的严重后果;对于谎报警情以及扰乱110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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