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汉就为穿衣吃饭?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7-23 08:38 |
统计时间:7月15日-19日 统计数据:结婚登记54对,离婚登记41对,审结离婚案件22件。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宁法)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对36岁的小王来说,这句老话很合她的心意。这不,因为丈夫小高没给生活费,她果断地把他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小王与小高是再婚夫妻,2011年,小王生下一子。随着孩子降生,家庭经济开始紧张起来,两人也开始出现矛盾。小王说,在她怀孕后,小高就不给她生活费,她感到生活没有保障。一次,婆婆前来照顾孩子,与她发生口角。这时,丈夫小高不仅没有帮着她说话,还吼了她几句。孩子8个月时,小王离家出走,后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小王认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小高不给她生活费,违反夫妻间相互扶助的义务,故要求离婚,而小高表示不愿意离婚。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后,小高表示,他愿意改进沟通方式,考虑到小王无工作无收入,他同意将每月3000余元工资全部交给小王管理和支配。 承办法官表示,《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但在本案中,小王既无疾病也未丧失谋生的能力,小高也愿意每月付生活费,因此,小王以小高未给付足够的生活费要求离婚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法院最终判决他们不准离婚。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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