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别让孩子受伤害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8-06 08:18 |
统计时间:7月22日-8月2日 统计数据:结婚登记129对,离婚登记76对,审结离婚案件23件。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宁法) “跟爸爸,还是妈妈?”这是有子女的家庭在离婚时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对于一个还在读小学的小男孩来说,一个打牌夜归的爸爸,与一个赌博吸毒的妈妈,该怎么选呢? 2006年,当儿子快要2周岁时,他们选择在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双方约定,儿子由女方小谢抚养,男方小亮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前阵子,小谢以小亮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及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就抚养费及财产问题达成协议。此案审结三个月后,小亮又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小亮的说法是,小谢存在多次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对此,小谢驳斥,这已是过去的事情了。反观小亮,也是经常出外打牌,很晚回家。而且,儿子多次表示无法接受爸爸的教育方式,不愿意和爸爸共同生活。 承办法官在开庭结束之后,向他们的儿子了解情况。他说现在跟随妈妈生活,也要求以后和妈妈生活。据其班主任及补习老师确认,孩子平时表现较好,身体状况良好,无不良嗜好,成绩稳定。考虑到孩子正接受小学教育,在其生活环境、生活条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维持其现有生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其健康成长最为有利。而且,男方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女方抚养能力下降、抚养条件恶化,儿子由女方抚养对儿子的身心健康存在不利影响,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女方未尽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儿子的情况,不具备法律规定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其相关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法院驳回了小亮要求变更儿子抚养权的诉请。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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