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暂免征收政策明确 |
将惠及我县约3100户增值税纳税人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9-23 08:08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韵健通讯员黄超群叶丁叠)自上月1日起,我县执行了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解该项政策对纳税人的具体影响,日前,记者到县国税局采访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据该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介绍,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就落实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下发公告,对纳税人较为关注的纳税期限、应税项目、优惠标准进行明确。规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包含“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为2万元”,或按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对于这部分纳税人中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公告还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 另外,据本月企业申报数据测算,此项政策将惠及我县约3100户增值税纳税人。如以此部分小微企业月平均销售额4000元测算,8-12月份,预计将为企业减轻增值税税负180余万元。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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