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施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11-14 08:12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韵健通讯员王惠娣)日前,记者从县财税部门获悉,我县对部分企业实行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缴纳部分2个月的额度。下浮政策在今年11月、12月统一实施,初步统计将减征社会保险费7456万元,受惠企业达3883户。 据悉,今年“菲特”强台风对我县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为帮助企业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对部分企业实行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此次下浮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浮对象为已参加基本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是受“菲特”台风影响受灾严重的中小微企业;二是在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大力扶持的企业,特别是发展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但目前生产暂时陷入困境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另外,按有关规定,已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也纳入本次临时性下浮范围。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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