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债将限额控制 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5-21 14:17 |
今年国家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国务院昨日公布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除了要求抓好简政放权,《意见》还强调要着力推进财税金融价格改革。 《意见》称,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设阳光政府,让人民群众看明白、能监督。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意见》指出,要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和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意见》指出,要深入研究和准确定位国有企业的功能性质,区分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自然垄断环节、一般竞争性行业等类型,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办法,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的市场活力和国际竞争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技术经济规律,有序推进电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此篇最终成文于4月30日并于昨日公开发布的文件中提到“有序推进电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改革”。不过,2014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于5月16~17日召开,国家发改委17日发布的新闻通稿中的相关表述则为“加快推进电力、油气、盐业等重点行业改革”,没有提到“电信”却增加了“盐业”。 目前,我国的盐业管理体制是食用盐专营与工业用盐逐步进入市场的“双轨制”模式。食盐的管理采用计划专营的方式,食盐的生产、分配、调运、销售价格等均由国家以指令性计划规定,盐业生产企业对食盐有生产权,但没有销售权,食用盐由盐业公司统一收购、销售。工业盐的管理则采用完全的市场经济,盐业生产企业可以对自己生产的工业盐自行销售,由市场决定工业盐的价格。中国盐业协会指出,年内将出台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记者尹振茂 |
责编: 叶杭 稿源: 新华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发表评论】 【关闭本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