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部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额度调整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9-05 07:59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胡琦通讯员李静亚)日前,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调整乡镇(街道)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额度的通知》,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3大类项目进入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限额标准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本次调整范围共涉及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采购、资产资源等三大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乡镇(街道)本级工程建设类项目,进入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限额由原先的单项合同估算价3万元(含)-200万元(不含)调整为1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村(社)集体工程建设类项目,则相应由2万元(含)-200万元(不含)调整为5万元(含)-200万元(不含)。乡镇(街道)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村(社)集体资金采购项目,由原先的交易限额为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调整到5万元(含)以上。乡镇(街道)资产资源项目,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定进场交易;村(社)集体资产资源类项目,进入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为单项标的物评估价格或市场调查价格在1万元(含)以上的各类资产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出让等项目。 其中,西店镇作为宁波市卫星城市试点镇,镇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额度标准与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致,村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额度标准则执行该《通知》相关规定。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