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看得见的正义在阳光下实现 |
县法院走进“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9-05 08:26 |
要进法院的门挺不容易 市民钱先生:我前段时间有事要出入法院,感觉要进法院的门挺不容易的。为什么进法院还要安检,还要带身份证?非常不方便。 县法院答复:我院从2010年开始实施审判区与办公区分离制度,接待当事人进行开庭、调解、宣判、和解等相关活动一律在审判区进行,对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实施安检,是法院正常的工作职能,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不少参与诉讼的当事人都是带着一定的情绪进入法庭的,这本身就容易引发矛盾冲突。我院安检人员也曾从当事人身上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检出匕首等管制刀具和其它危险物品。因此,在生命安全面前,宁愿多一些麻烦,多一些检查,希望市民能够理解。 同时,我们也在努力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要求安保人员应做到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提升安保人员基本素养和服务水平。 执行是个难题 市民李女士:我有一个案子已经判了,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我知道他在宁海还有套房子可供执行,像这样的情况要如何处理? 县法院答复:“执行难”确实是个问题,主要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根据目前县法院的办案流程,主要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置被执行财产,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经初步调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一方面将对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情况进行核实,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另一方面,法院还将到被执行人的注册地、住所地、户籍地等场所实地查访,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提交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执行措施。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依法终结案件的执行程序,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时,可及时与县法院联系,工作日可拨打电话59979157,周末、节假日可拨打13429273999举报,推动案件尽快执结。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罗孙志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