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推行纪检监察干部月接访制度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9-17 08:39 |
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刘卫东)为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作风及廉洁司法状况的日常监督,保证依法行使职权,确保案件公正裁判和执行,日前,县法院出台《宁海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干部月接访制度暂行规定》,推动廉政纪律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该规定确立了“一专三全”接访机制。“一专”:由院纪委书记或监察室主任专门负责关于审判执行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作风及廉洁司法的来访接待。“三全”:全天接访,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为接访日,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一天;全程接访,做好接访登记,一事一记录,对反映问题清楚、简单、明确,能当即解决的,可予当面答复,不能当场解决答复的,一般应于接访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来访人告知调查结果。如查明干警有违纪等情况的,提出拟处理意见,报院党委决定;全面公开接访,接访干部将当月接访及调查情况于接访后一周内报院党委,并将来访情况作为干警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实行动态管理,纳入岗位责任规范和年终综合考评。 该制度运行以来,纪检监察干部已接访8次,接待来访29人次,涉及案件27件,并及时进行了调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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