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县法院的微记录 |
方景霞 金萍 余亚亚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6月26日 08:52:31 |
送达篇 一、 法官与原告一起到被告家里送达副本,告知其开庭时间。 法官:现将开庭传票、诉状、证据等副本送达给你,麻烦签收。 被告:我不签。 法官决定拍照留置送达。 二、 法官:王某某,你这个案子开庭时间已经定了,传票是寄给你,还是你自己来拿? 原告:什么?现在法院这么人性化啦,竟然开庭还提供船票。我有汽车,有汽车票不? 法官:王某某,我说的是传唤你开庭的一种凭证。 原告:哦哦哦,那还是寄过来吧。 三、 法官:喂,你好,我这里是宁海法院的…… 被告:有什么事情吗? 法官:现在这里有一个某某起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子,请今天下午到法院来拿一下材料。 被告:我根本没有租他的房子,你们法院怎么都不调查啊,你们到这里来看看就知道了。 法官:如果你没有租他房子的话,可以在收到材料以后十五天内提供证据。 被告:你们没了解过就可以接他的案子?你们来看看就可以了,还要我提供什么证据。 采访岔路法庭法官: 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举证意识等现象依然存在。例如,民诉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此即所谓“谁主张,谁举证”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关于送达,民诉法规定了以下几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委托送达;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当事人难找、当事人拒绝或逃避接收诉讼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有误被退回,留置送达实际操作有限制等情况。“送达难”成为困扰法院的一大难题,对于基层派出法庭来说,农村地区人口分散、自然村多,当事人外出务工或居无定所又增加了送达难度,文书送达往往需要耗费法官大量精力。 此外,公告送达耗时长,公告期为六十日,经开庭判决后再次公告又需六十日。2013年,县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7499件,其中公告案件1131件,占到15%;2014年,审结民商事案件7353件,其中公告案件941件,占到12.7%。公告案件多,不仅意味着审理周期长,同时也给后续执行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为此,县法院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目前正尝试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原告律师送达诉讼材料,涉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十余种诉讼文书。凡在全市范围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均可“一键”接收,并以系统回执方式反馈阅读情况。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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