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若干规定(送审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我县举行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10月28日 08:35:49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曹维燕通讯员童潇潇) 10月27日,《宁波市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若干规定(送审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县海洋渔业局举行。座谈会由宁波市法制办公室与市海洋渔业局牵头,县海洋渔业局、发改、财政、规划、环保、住建等11个部门相关人员出席会议就送审稿提出了修改意见,进行完善。 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作一直备受重视。我市一贯坚持陆海统筹和海陆生态环境系统性、整体性原则,以实现海岸带功能协调、利用有序、岸线齐、滩涂净、海水洁、鱼资丰、港湾美、人与海洋和谐发展为目标。该规定的制定,将更有效地保障治理修复工作的开展,规范治理修复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程序,促进生态城市的建设。 会上,各部门结合本单位整治修复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遇到的困难,对送审稿进行了讨论。县海洋渔业局就工作中执法力量薄弱,法律可操作性低与基层海洋监管能力弱等问题提出切实的看法,并对规定中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对象主体提出疑问,希望得到进一步明确。县环保局就送审稿中排污费、排污指标交易费等收取存在重复的问题提出了异议,引起了相关工作人员的注意。县旅游局则就乡村旅游发展对海洋环境污染影响,以及农家乐、游客等对象的污染行为没有规定明确的责任等问题,表达了看法。据了解,为保证立法质量,市法制办会同市海洋渔业局还先后赴象山、奉化等县(市)组织召开征集意见座谈会。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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